候機室公共衛生檢測 政策背景
《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管理辦法》、《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學評價規范》等相關法律法規,對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公共場所中,涉及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應當進行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學評價,評價合格后方可投入運行。
已投入運行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應每一年對其進行一次衛生學評價,評價合格后方可繼續運行。
候機室公共衛生 檢測介紹
候機室作為公共衛生場所中一個重要的衛生場所,根據衛生部門的相關規定,候機室需辦理衛生許可證,進一步確定候車室室內空氣質量等是否符合國家衛生標準。
候機室公共衛生 檢測項目
空氣:甲醛、苯、甲苯、二甲苯、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可吸收性顆粒物、照度、噪聲、新風量、風速、空氣細菌總數
空調送風:新風量、送風中細菌總數、送風中真菌總數、送風中β-溶血性鏈球菌、送風中可吸入顆粒物PM10
空調風管內表面:內表面積塵量、內表面細菌總數、內表面真菌總數
冷卻水/冷凝水:嗜肺軍團菌
候機室公共衛生 檢測標準
GB/T 18204.2-2014 公共場所衛生檢驗方法 第2部分:化學污染物
HJ 583-2010 環境空氣 苯系物的測定
GB/T 18204.2-2014 公共場所衛生檢驗方法 第2部分:化學污染物
GB/T 18204.2-2014 公共場所衛生檢驗方法
GB/T 18204.3-2013 公共場所衛生檢驗方法 第3部分:空氣微生物 3.3 細菌總數自然沉降法
WS 394-2012 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規范
GB 9672-1996 公共交通守候室衛生標準
GB/T 18204-2013 公共場所衛生檢驗方法
服務優勢
1.國科控股旗下獨立第三方檢驗檢測機構。
2.豐富的政策解讀、行業調研及實戰經驗。
3.與相關政府部門及行業協會長期密切合作。
檢測流程
業務委托→簽訂合同→現場檢測→編制檢測報告→內部評審→評審并修改→提交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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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驗收衛生評價《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衛生部令80號)及地方政府的規定,對新建、改建、擴建的公共場所項目,應進行項目公共場所竣工驗收衛生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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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衛生預評價新建、改建、擴建公共場所及集中式空調通風系統場所要求進行建設項目衛生評價,公共場所單位應在選址和設計階段進行公共衛生預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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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鐵站臺公共衛生檢測中科檢測能夠結合軌道交通公共衛生學特征,以現行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衛生標準和規范開展地鐵站臺公共衛生檢測,以及做出評價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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軌道交通公共衛生檢測加強軌道交通公共衛生檢測,對保障城市軌道交通的安全運營具有重大意義。中科檢測開展軌道交通公共衛生檢測,具備公共場所衛生檢測的CMA資質,出具衛生監督所認可的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檢測報告。